當一個人已經有情人了,卻又同時擁有另一個情人,該稱呼他為什麼呢?
新情人是愛情裡的第三者,那他呢?應該要稱為劈腿吧?偷吃?
閃光覺得很奇怪,為何我老是看PTT裡的multi-lovers板。
如果你不出軌、不偷吃,去看那個版要幹嘛?
我只是試圖為多年前的一個狀況,獲得一個答案、一個理解。
我確實是不了解劈腿或偷吃的人的心境的,當時我極力捍衛的是元配。
既然這不合於道德與社會規範,我不會去袒護第三者。
但是對於第二者,中間的這位,卻有點點不諒解。
如今看了multi-lovers版,我才漸漸的懂了。
第三者的堅持與第二者的想法...第三者總會認為,自己可望成為那唯一一個,而且成功機會頗高。當然第二者最清楚,第二者進退皆宜,第三者卻很可憐。我曾經請他放手。
發生狀況的當下,他們都知道他們在幹嘛,但是沒有人可以逃出這個牢籠。
第二者有了新戀情,元配可以輕易察覺出那種微妙的變化,再怎麼掩飾大概也擋不了那種感覺的改變。
如今事情已然有個結果,第三者最後當然是黯然退出,元配的癡心與真情,讓第二者心回到他身上。
我好奇的,只是第二者的想法,第二者還是對兩位情人都有感情....
一個是沒有激情的愛,恍如家人,一個就像熱戀,刺激又新鮮。
但兩者難以抉擇,第二者兩個都愛。
我還記得第三者的眼淚,這場愛情沒有誰勝誰負,有的,只有第三者最後孤獨又無奈的心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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